5月1日起,外资保险公司可以在中国大陆经营交强险业务。 随着交强险市场正式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我国的保险业进入了全面开放阶段。 交强险大门向外资开放今年2月,中美双方发布了《关于加强中美经济关系的联合情况说明》,其中就明确表示目前中方已决定对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 近日,这一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Posted at 12-05-03 by 张瀚 views(3)
本报讯修改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昨日发布,我国交强险市场5月1日正式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中国保险业进入全面开放阶段。 此次将原条例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该决定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此前条例第五条第一款为,中资保险公司 Posted at 12-05-02 by views(7)
昨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由原来的中资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修改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此举标志着我国正式向外资 Posted at 12-05-02 by 林劲榆 views(3)
新华网北京4月30日电(记者李延霞王文帅)30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由原来的中资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修改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Posted at 12-05-02 by 李延霞 王文帅 views(4)
本报讯修订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昨日起执行,与2006年发布的第一版相比,新版交强险条例仅仅少了两个字,即中资保险公司变为保险公司,这也意味着本月起,外资保险公司也可以从事交强险业务。而备受关注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挂钩,目前看起来还是遥遥无期。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条例 Posted at 12-05-02 by 朱文科 views(9)
商报讯(记者崔启斌)从5月1日起,交强险不再是中资险企的专利,外资险企也可经营这一业务了。不过,保险分析人士认为,交强险一直处于亏损状况,这一颓势并不会随着外资险企的加盟而扭转。 4月30日,国务院发布相关决定,对2006年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进行修改,将第五条第一款中的中资保险公司修改为 Posted at 12-05-02 by 崔启斌 views(3)
交强险对外资开放,于消费者和民生来说,利好消息多停留于表面,根本解决交强险中的诸多弊端,需要理顺其公益性质,调整相关法规并且对保险公司加大监管、约束、规范和惩处力度。 日前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将该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由原来的中资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 Posted at 12-05-02 by views(5)
国务院决定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由原来的中资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修改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这项决定自5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修改,标志着中国正式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市场。(5月1日中新社) 就目 Posted at 12-05-02 by 吴睿鸫 views(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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