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崇安法院探索道交案与保险案合并审理新模式   本报讯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交通事故的保险合同纠纷案。据了解,这是江苏省内首例将道路交通死亡赔偿与保险赔偿合并审理的案件,也是一次审批模式的创新。   今年4月11日11时左右,阳某驾驶轻型货车在广瑞路由东往西行驶至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设

Posted at 12-08-06 by 钱桂芳 夏倩 views(8)

本报讯7月下旬,在当地警方的全力侦查下,人保财险浙江东阳支公司成功告破913保险诈骗案,减少不必要的赔款支出20多万元。   2010年9月13日,客户贾某向人保财险东阳支公司报案称,其驾驶的本田商务车在行使过程中为避让三者车撞上隔离带,造成本车严重受损以及车上1人受伤。事后,在未与保险公司进行调解的情况下,贾某直

Posted at 12-08-06 by 史超群 views(7)

根据交警部门认定,本起交通事故为意外事故,双方均无过错,作为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人,应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在机动车交强险无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   2010年6月17日14时左右,龙某驾驶余某所有的浙B牌照货车行驶至宁波市石碶云林中路时,车轮带起一块石头撞击在彭某的

Posted at 12-08-06 by 中国人寿财险内控合规部 views(61)

本期嘉宾:   陕西周小强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小强   案情:   何某与某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由某银行向何某发放汽车消费贷款100000元,用途为购车。同时,何某作为抵押人,自愿以用该贷款购买的车辆作为借款的抵押物,与银行签订了担保合同。银行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保险单中约定银行为受益人,那么,贷款购车,交强险保

Posted at 12-08-02 by views(12)

随着法院上诉截止日期过去,伤者张某等3人未提出上诉意见。历时7个月的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纠纷案件终于尘埃落定。天安保险山东临沂中心支公司可减少赔付损失近10万元。   车行村口撞伤人   主要责任成被告   2011年10月18日10时许,巴某驾驶重型仓储式货车在某省沿乡村公路行驶至村口时,因观察不周,与同向行驶的李玲(

Posted at 12-08-02 by 徐国德 views(7)

本报讯近日,人保财险安徽省亳州市分公司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成功减少赔款近10万元。   据了解,该事故车辆在人保财险安徽省蒙城支公司承保,在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境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两死一伤的悲剧。事故发生后,市、县两级公司高度重视,及时联系客户了解三者索赔情况,得知受害人索赔66万元时,亳州

Posted at 12-07-31 by 裴德山 views(16)

陈某就其所有的轿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责险),商业三责险的责任限额为10万元。保险期限内的一天,陈某驾驶该车沿西宝高速公路由西向东行驶时,与由南向北横穿高速公路的行人李某相撞,造成李某死亡。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后李某父亲、母亲

Posted at 12-07-31 by 周小强 views(8)

保险公司支付车损险理赔款后的承保车辆二次发生的因产品质量问题所致的车辆损失,属于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产生的侵权之债,车主应要求汽车维修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属于保险公司车损险赔偿范围。   承保车辆理赔后二次损坏   保险公司拒赔后被诉法院   被保险人崔某于2010年6月28日为其自有的轿车在长安责任保险公司湖

Posted at 12-07-31 by 李静 views(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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