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监局持续推进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建设

  福建保监局持续推进福建省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建设。一是立制度、促规范。与省公安厅等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元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所有县(市、区)在2011年上半年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多元调处中心并实现规范运作;与省财政厅等多部门共同制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和管理规程,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二是拓渠道、促交流。组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营造保险机构参与多元调解的司法环境;依托保险行业协会的纠纷调处平台,做好矛盾纠纷的疏导和排解工作;以福建省泉州仲裁委员会建成立保险分会契机,探索纠纷的仲裁解决方式。三是抓落实、促实效。深入莆田、泉州、三明等典型地区走访调研,全面了解目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多元调处中心的运行情况;督促保险机构提高在纠纷解决过程中的主动性和参与度,切实保障被保险人和受害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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