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撞伤不如撞死”

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进行修改,删去分类划分责任限额的规定,最大限度地保障受害人得到赔偿。现在对机动车一方来说,由于医疗费用赔偿过低,导致撞伤的成本显然大于撞死的成本。

  每辆车都收费

  交强险怎么还会亏损

  李汉宇:如果把死亡伤残赔偿和医疗费用限额打通使用,就可以提高医疗费,这能大大降低车主“撞伤不如撞死”的心理暗示。据我了解,各地法院执法也不尽统一,有的地方是打通了。

  董波:目前来看,将死亡伤残限额和医疗限额打通有很大难度。其一,由于当前医疗领域存在普遍的过度医疗现象,如果提高医疗费用限额,可能会出现大量“小病大养”问题,引发医疗费用迅速上涨,保险公司将无力承担。其二,如果提高保费的话,会加重车主的负担。

  陈文洁:过度医疗的确存在,但另一个事实是现在医疗费用越来越高,1万元的医疗费已经不符合现在的实际情况了。从我们受理的案子来看,大多数交通事故受害人医疗费用都在3万元到5万元之间,如果能提高到这个额度,将大大提高对受害人的保障力度。

  张宗韬:事故中大多数是受伤,因此医疗费对整个交强险的影响很大。在现有保费标准下,如果提高医疗费用标准,交强险的亏损将会更大。

  李汉宇:怎么会亏损呢?据我了解,一些地方交强险明显盈利。比如贵阳市,2010年缴纳交强险的车辆为45万多辆,缴纳保险金额超过4.1亿元,交强险赔偿的车辆为5万多辆,赔偿金额不到2亿元,盈余幅度很大呀。难道就不能提高医疗费,加强对受害人的保障力度吗?

  董波: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0年全国交强险承保亏损高达97.1亿元。实际情况是,交强险的盈亏是分地区的,有些地方是盈利的,就像你说的贵州,但从全国来看是亏损的,长三角地区、山东等地亏损较为严重。从车型上看也有明显差别,私家车还算可以,但出租车、农用拖拉机是亏损的。

  究竟是“保人”还是“保物”

  李汉宇:那能不能有别的办法呢?比如,我们认为2000元的财产赔偿没有必要,交强险应该解决的是保人而不是保物的问题,并且出事故后很少有人会为了2000元财产损失去打官司。如果把这部分用到医疗费用上呢?

  董波:在这一点上我们的观点是一致的。目前2000元的财产保险限额意义的确不大,如果把这块去掉,就可以相应提高医疗和伤残的保障额度。我们测算了一下,如果把2000元的财产保险额度放到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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