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保险快速理赔广西南丹“2·18”特大事故
本报讯【记者 康民】2月18日7时,广西省南丹县境内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由车牌号为陕AF0934(陕A1948挂)的拖挂车行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国道210线时,与对向行驶的大客车发生碰撞,当场造成大客车6名乘客死亡、3人轻微受伤。中银保险启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52小时内完成22万元全额理赔预付款项支付。 据介绍,接到报案后,中银保险迅速成立“2·18”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调派广西分公司和陕西分公司理赔人员奔赴现场进行查勘,积极组织开展现场救援、医疗跟踪和相关理赔工作。经过紧张有序的理赔审核,2月20日11时,中银保险已将理赔预付款项支付给广西南丹县交警大队,为伤者救援及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此时距事故发生仅52小时。 经核查,车牌号为陕AF0934的拖挂车在中银保险投保保额为22万元的交强险,事故原因为车辆刹车突然失灵且所载货物超宽,在会车时导致与大客车相撞。目前,中银保险“2·18”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工作小组正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处理善后事宜。 中银保险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南丹案件中,投保了三者险的大客车正在当地交警队进行技术鉴定,“标的车”上受伤乘客正在医院治疗中,而交警队尚未对事故认定责任,因此,主车及拖挂车交强险中的财产损失2000元及医疗费损失尚无法正常赔付。中银保险强调,公司和南丹市事故处理指挥部正在密切沟通,并已到医院探望并了解伤者病情,一旦确定事故责任、伤者医疗结束能够确认损失,公司将立即给予赔付。 |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