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财险准备不足 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再延后

“改革施行时间”这两点上进行调整,以便于“至少让市场有一个适应的过渡期。现在监管部门更多考虑的是行业平均的接受程度,这也是为什么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实施细则一再延后的主要原因。 ”

根据目前讨论的版本,财险公司具备独立开发车险条款和费率的条件将做如下微调:“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商业车险综合成本率低于100%”调整为“最近连续2个会计年度综合成本率低于100%”、“最近连续4个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调整为“最近连续2个会计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

更为关键的一点在于正式实施时间的延后。知情人士透露,如果按之前征求意见稿中的2012年1月为起始,那衡量财险公司是否具备独立开发权的财务报表就是2009年、2010年。但如果延后至2012年5月或7月的话,那需要参考的财务报表就是2010年、2011年。

2008年、 2009年整个财险业效益低迷,随后保监会对外部市场环境和秩序展开集中整治,狠抓财险中介业务费用管理,降低财险公司的中介手续费用。在监管的高压下, 2010年始,财险业方才迎来大丰收,盈利的景气延续至2011年。业内人士据此认为,如果参考2010年、 2011年的财务报表,预计近半数财险公司能符合独立开发权。

有专家指出,如果条件真能如上修改,将有更多中小财险公司参与进来。不过,大型财险公司在数据积累、成本控制、产品创新、管理经验等方面依然具有明显优势,如果利用这段过渡期提前布局,仍将成为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的主导力量和首要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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