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私了车险未必支持
驾车出险后,马上向交警报警报警,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随后和受害方私了赔偿3千多元。随后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这部分私了赔款遭到拒赔,理由是“私了”时没有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场,车主也未能提供受害方的医院发票和病历。 去年11月份,李先生到泉州出差时,因开车不小心,与骑自行车的张小姐发生碰撞,致使张小姐受伤。李先生当场向交警、保险公司报案。交警和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都到了现场,交警初步认定李先生应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李先生对此没有疑义。过了几天李先生拿到负全责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就跟张小姐协商双方“私了”,他一次性赔偿3500元给张小姐,张小姐也同意了这个方案。 因为一直在外地出差,李先生一直拖着未向保险公司索赔。前几天,李先生拿着交通事故认定书、赔偿协议、收条等材料,到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是李先生与张小姐“私了”时保险人员没在现场,更为关键的是李先生未能提供张小姐的治疗费用发票以及病历等。 对此,李先生非常郁闷,他给汽车投保了车险,这种“私了”为何不能正常赔付?李先生说,事故发生后,张小姐就被送到医院检查,由于涉及人伤,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法对人伤情况进行调查取证。现在李先生与陈小姐私下协商赔偿,没有通知保险公司,也没有保留陈小姐的入院治疗费用发票和病历,现在手上也没有陈小姐的联系方式。 “私了”时注意这些 昨日在榕一家财产保险公司人士表示,李先生无法得到赔付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他未能提供陈小姐相关医疗费用发票和病历等证件,因而保险公司无法对李先生私下赔偿的3500元合法性作出核定。 记者了解到,交通事故后“私了”的做法很常见,如车主发生碰撞后,因赶时间或嫌手续繁琐,对一些小额的案件就选择“私了”的赔偿方式。但一些车主往往像李先生这样遭保险公司拒赔。比如,针对一些事实清楚、损失不大的交通事故,适用事故现场快速处理程序,但部分驾驶员对事故快速处理程序及规定不了解,以为只要由责任方掏钱“私了”就可以了,甚至都不通知交警到现场,因此申请理赔时会遭拒。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在没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查勘定损的情况下“私了”,保险公司对此不认可。因为这存在骗保的可能。如果车主发生碰撞等交通事故后,不报案就直接“私了”,这样车损到底有多严重,没有经过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定损,难免存在造假的可能。 阳光财产保险福建分公司客户服务部陈经理表示,发生交通事故后涉及车损或人伤的,都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要跟对方协商“私了”,对于车损的,最好在查勘工作人员在场时协商解决,对于人伤也应进行调查取证。此外,双方“私了”应签订调解赔偿协议,并且定损时最好要有定损协议。 此外,车主私下赔偿金额有时要高于实际损失,这种情况下私下赔偿金额与保险公司实际赔付金额会有一个差额,差额要由客户自己承担。部分“私了”也可赔付 昨日记者了解到,保险公司对于没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场的“私了”是不认可的,但出于对客户的维护,个别保险公司对于“私了”的案子也会采取一些人性化的处理方式。比如交通事故中涉及人伤,如果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有对人伤情况进行调查取证,事后虽然车主未能提供受害方治疗费用发票、病历等,个别保险公司也会酌情予以适当赔付。 此外,对于车损情况,如果车主驾车发生碰撞事故,虽然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没有在场,但如有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现场事故照片,保险公司有时也会进行适当赔付。不过这类“私了”涉及的金额一般很小,大多在两千元以内。 并不是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对私了进行赔偿,其实私了也是普遍存在的。如果私了的时候有交警在场,可以让交警在交通裁决书上标明私了的金额,如果金额不很大,一般保险公司都会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