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强险条例实施 交通违法成是否上浮保费依据
聚焦3 醉驾、毒驾伤人,也应赔付 不久前,最高法出台了司法解释,要求醉驾、毒驾等造成损害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的范围内给予赔付。 南京一位长期从事交通事故处理的交警告诉记者,按城区大队来说,一个大队每天处理大小事故共计200余起,但醉驾引发的伤人事故有时候一天都没有一起,而毒驾更是鲜见。根据现行的交强险条例,醉酒、吸毒等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保险公司可不理赔。醉酒驾驶引发的事故,因为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这笔费用必须要肇事者垫付,如果肇事者家庭经济本身也困难,就出现了扯皮的现象,受害者躺在医院无钱医治,而醉驾者被关在看守所内,也没有钱赢得受害者的谅解,受害者家属只好一次又一次找交警,但面对这样的情况,交警也无能为力,只能让他们去寻求法院的帮助。 因此,现在在处理醉驾引发的伤人事故时,交警也留了一手。“如果人身损害比较大的,我们会建议受害者家属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这位交警说,根据一般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固定完证据后,肇事车辆应该发还给肇事者,其他的赔偿部分可以交由保险公司处理。但遇到醉驾事故,交警不太敢把肇事车发还给车主,“万一肇事者没有钱赔偿,受害方就没有任何的救济途径了。”因此,他们会建议受害者或者家属,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先把肇事车保全下来,万一肇事方无钱赔偿,至少还有一辆车在手里可以拍卖。但最高法新的司法解释如果得以实施,“我们就可以按照普通事故的流程去处理。”这位交警说,交强险一般最高赔额为12万元,其中财产损失2000元,其他的都是人身伤害等损失。当伤者被送到医院救治后,肇事方就可以申请保险公司支付最高为1万元的医疗费用,打到伤者医院的账户,先让医院对伤者进行救治。 聚焦4 江苏已实施交通事故救助 新修改的交强险条例还规定,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据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了解,江苏早在2011年7月份就实施《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江苏救助基金的救助对象,是机动车交通事故中造成除了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无力赔偿,造成受害人家庭特殊困难确需救助的,救助基金将对事故中的死亡人员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的经济补助费,对重伤人员给予一次性最高3万元的经济补偿费。 聚焦5 一批法规规章5月1日起施行 5月1日起,一批法规规 |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