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保低赔” 保费或可降5%
虽然没有明确到条款里,但如果对方全责但无法赔付的话,投保的车主可以先向我们理赔,然后办个手续把追偿权转让给我们就可以了。”某财险公司理赔部负责人对记者透露。但是也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因为部分车主对此并不知情,一些数额不大的案件可能不愿意多和对方纠缠,最后选择自己埋单。 案例 王先生最近给开了7年的爱车续保,当年购买时20万元左右的车目前实际也就只值七八万元,但是到了保险公司一算价格,其车损险还是要他投保15万元,车损险大概的保费需要1600元左右。而如果按照实际7万元左右的价格计算,则这项的保费只需要不到1000元。王先生与保险公司协商,但对方表示,就算车辆折旧了,一般最低按照新车购置价的80%来计算。但如果王先生这辆车完全损毁了,保险公司则只按照七八万元的现价来赔付。 “高保低赔”限高或可降5%保费 与对“无责免赔”的界定相比,此次通知中也涉及了另一个备受车主诟病的车险霸王条款——“高保低赔”。《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应当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应当与投保人协商约定保险金额”。 肖锦阳律师认为,这条规定就是对保险公司“高保低赔”的约束。因为新《保险法》明确规定,投保金额不得高于标的物的价值,也就是说给旧车投保时不再按照新车价,而是按照旧车目前的价值,否则是违法的。这也就意味着车主在首年投保之后,所缴的保费将根据车辆的折旧价格而确定。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通知中使用了“公允价值”等字眼,而并非直接使用“实际价值”,两个价值之间是否有落差,是否存在不同的认定等都可能影响“高保低赔”最终的实行效果。对此,肖锦阳律师解释称,“市场公允价值是指得到市场公众认可的价值。公允价值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取决于行为人的主观判断。但市场公允价值是对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的一种近似估计。” 与取消“无责免赔”明确理赔责任,降低车主理赔困难相比,而规范“高保低赔”对于车主最大的益处在于可降低车险保费支出。“车损险是车险中的主险产品,也是发生"高保低赔"纠纷的重点,投保的保额和发生全损时最终理赔的金额之间可能存在差价。”保险业内人士对记者透露,初步估算如果全部按照车辆实际价格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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