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规模论推高综合成本率 车险市场陷价格战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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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引发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后,本报近期报道的“上海车险手续费违规调查”报道也引起了业内学者的关注。对车险市场违规现象持长期关注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教授、中国保险学会理事朱俊生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揭露了车险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根源。 
  他说,车险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表面上问题出在基层公司,其实根子在保险公司总公司的发展目标和考核导向上。只重保费数量、不顾保险质量的“保费论英雄”的局面昭然若揭。
  不正当竞争的根源
  目前分散性的车险业务已逐渐为各种代理渠道所掌握,客户资源的不断积聚使代理渠道在与保险公司的博弈中处于明显的主动地位,保险公司支付给中介代理机构的车险手续费不断飙升。而上海车险市场竞争更为激烈,也更具代表性。
  朱俊生认为,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来界定保险公司向中介支付高手续费行为的属性,主要涉及到商业贿赂与低价倾销这两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不正当竞争行为背后的根源正是,保险公司“惟保单数量、保费规模是图”如此健康、不积极的价值导向。
  “一些保险公司经营目标似乎尚不明确,在业务规模、市场份额与经济效益之间摇摆不定,考核导向变来变去,基层公司无所适从。”朱俊生在一番调研后认为,由于治理结构的缺陷,很难说一些公司真正意义上秉持了理性经营的原则。
  最典型的例子是,“一家财险公司对于刚刚开设不久的上海分公司的要求就是——第一年要不计成本换规模。”一位知情人士对记者说。在“惟保单数量、保费规模是图”的价值导向下,一部分公司不在乎企业盈亏,只追求短期利益和现金流,表现在行为上,就是盲目购买市场份额。如此考核体制使得“只要业务做进来”就成了最为重要的事情。
  因此,“对于基层公司的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味地指责和处理基层公司员工的做法并不明智,问题的关键在于总公司的经营理念与以此为导向的考核激励机制和用工报酬制度。”朱俊生建议说,保险公司只有树立正确的理念,改革考核激励机制和用工报酬制度才是理性的选择。
  综合成本率飙升
  与车险手续费同时飙升的,还有财险公司的综合成本率。综合成本率包括赔付率和费用率,是被业界认为直接衡量财险业盈利强弱的主要标准。综合成本率居高不下是整个车险业难见盈利的关键。
  按照朱俊生的算法,对于违规的财险公司而言,其总体费用率可能高达35%至45%,同时车险目前的理赔成本约为65%至75%,如果二者取平均值,则其综合成本就达到了110%,即每收取100元的保费,承保亏损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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