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人保财险巧用“望闻问切”打击骗赔

  “望闻问切”本是中医诊断病因的传统方法,人保财险江苏省射阳县支公司创造性地将其运用到打假防骗工作中,有效提升了对虚假骗赔案件的甄别能力。1-8月份,该支公司共识破虚假骗赔案件8起,避免经济损失123万元,成效明显。

  一是“望”——察看现场遗留痕迹。2011年3月7日,一辆别克轿车与一行人发生碰撞事故,致其重伤送医院抢救。接报后,射阳人保财险理赔组兵分三路展开处理调查:分别前往事发地点进行内查外调、与办案交警取得联系并查勘事故车辆、前往抢救伤者的医院进行调查。据办案交警称,事发后驾驶员陈炜向公安机关投案。经过对肇事车辆进行勘查,发现驾驶室座椅下有血迹。按理说应该是驾驶员留下的,却与交警所述驾驶员未受伤的说法矛盾。此时伤者在昏迷过程中,5天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理赔人员从事发地的目击者了解到,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满嘴酒气,弃车逃逸。汇集三方调查了解的情况后,初步确认了肇事者有冒名顶替嫌疑,遂向公安机关提出质疑。经过重新审讯,并告知伤者已死亡的利害关系后,陈炜交代了事故的真相:驾驶员实为滕正永,事发先一天晚上与朋友一起喝了很多酒;事发后弃车逃逸,找到朋友陈炜冒名顶替投案。就这样,一起涉案金额高达416825元的骗赔案成功告破。

  二是“闻”——走访了解相关人员。在当事人不配合调查、事故特征不明显等情况下,走访了解现场目击者、公安交警和相关当事人,掌握第一手信息资料。去年8月22日凌晨,一车在开发区东侧一公里处发生事故,射阳人保财险理赔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在对现场做了仔细查勘和对驾驶员做了询问笔录后,查勘员发现其描述的事故细节与实际损失情况不符,得知事发时车上还有一名乘客受伤已离开现场;又从现场目击者处了解到该车的实际出险时间与报案时间相差近1个小时,其他情况也明显不符。在综合了解了相关情况后,警务室迅速会同事故辖区派出所立即对事故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先后找到3个现场目击证人调查取证,最终查明是冒名顶替,为公司挽回损失近4万元。

  三是“问”——查问事故双方人员,询问办案交警。对存在酒驾嫌疑、冒名顶替、伪造证据等各类骗赔行为的事故当事人及时做好笔录和政策宣讲工作,威慑打击骗赔行为。去年12月8日,被保险人驾驶家用车非法从事营业,结果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射阳人保财险立即启动人伤案件提前介入程序,随即请交警帮助复印谈话笔录固定证据,关注案件的处理进程。最终法院支持了射阳人保财险理赔观点,认定被保险人明知该投保车辆从事营运保险公司有权拒赔,仍从事营业性载客发生保险事故,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人拒绝赔偿的事实,依法判决,驳回赔付商业险30万元的诉讼请求。

  四是“切”——考验表情比对真伪。现场考验有关人员的表情特征,若出现眼神游移不定和神情惊慌失措的,则表明事故骗赔嫌疑较大。同时对索赔金额较大的案件,在客户提供索赔单证后,将客户签名/签章或相关部门文件的印章与原有资料进行痕迹比对,确认真伪。去年11月2日,苏J079XX中型厢式货车与行人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其死亡。死者家人以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至兴化市人民法院,索赔各项损失632324元,并提交了证明死者应按城镇居民计算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证据材料。在调查审核死者家属提供的相关赔偿依据过程中,射阳人保财险理赔人员走访相关部门后,发现死者的暂住证早在2008年11月20日就被注销,相关部门无法提交死者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或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2011年4月27日,法院采信了保险人一方提出的“刘玉兰应按农村居民计算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质证意见。据此,射阳人保财险减赔了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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