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监局采取四项举措加强车险代理佣金支付管理
深圳保监局采取四项举措加强车险代理佣金支付管理,以有效治理虚挂中介业务、中介佣金支付不真实、通过不正当高额佣金扰乱市场秩序等突出问题:一是建立佣金支付情况周报告制度。对保险公司通过专业经纪、专业代理、车行和交叉销售等渠道销售商业车险和交强险的佣金率及市场费用率进行实时监控。二是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中介业务管理系统,对通过中介机构销售的每张保单的保单号、投保人名称、保险标的、保险费、佣金计算标准及金额、中介机构的名称等实时记录,并作为佣金支付的依据。三是对车险信息平台进行系统改造,2011年8月1日前实现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信息进平台,由平台进行实时监控。四是建立代理人信息保单载明制度。自2011年6月1日起,保险公司通过代理人销售的车险保单必须打印代理人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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