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车险改革须直面五大考验

三是完善费率浮动管理机制。结合近几年北京、深圳、厦门等地保监局实施车险费率浮动机制改革的成果,本次条款修订必将进一步优化费率优惠因子与浮动系数,重新厘定费率表和纯风险保费,最终形成一套完整化、标准化的条款费率体系。上述改革有利于提高车险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优化风险与费率科学匹配,进一步促进市场竞争,惠及广大车险消费者。

  差别化产品开发机制必将带来市场格局以及游戏规则的新变化,而行业及各家保险公司也面临市场波动和定价风险,如通过“协商确定保额”变相降低费率,在允许具备资质的保险公司增加保险责任、独立开发产品的同时,容易引发其他企业通过手续费、增值服务等方式变相降价,导致价格竞争更加激烈和市场波动。改革对产品定价能力是一次考验,要求各家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强自有数据的采集、分析和运用,提高精算和核保技术,促进保单费率厘定的科学合理、风险可控;要求行业建立落实定价机制改革的一系列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完善全国车险信息平台建设、建立车型车价数据库、建立行业零配件和工时标准、与交管数据对接等基础建设,特别是依托信息平台和IT手段控制费率和保额、规范保费测算,加强对定价管理链条中“敏感地带”和薄弱环节的监督管理。

  全面落实代位求偿考验行业整体服务能力 

  针对媒体所谓的“无责不赔”问题,本次改革中,车损险重申三种索赔方式供被保险人选择,其中包括“无责代赔,先赔后追”索赔方式,避免了消费者因第三方怠于赔付而带来的损失,更好地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为贯彻落实代位求偿机制,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采取了一系列制度措施。

  代位求偿机制对行业提出两个挑战,一是要建立行业内部主体间、地区间协调落实机制,其中包括内部资金清算、查勘定损、权责划分等诸多繁杂的内容和环节;二是考虑我国法律和社会环境现状,实行“先赔后追”将使保险公司承担大量案件无法追偿或较高追偿成本。为此,行业应进一步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依托工作机制和信息平台,降低行业内部“交易成本”和协调效率。加强追偿工作力度,完善追偿工作机制,尽量降低追偿成本和损失。虽然此项改革仅涉及局部、少量的理赔问题,但是考验的却是行业内部协调落实机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此外,中国保监会就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问题提出了指导行业建立理赔单证和时效标准、出台《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提高理赔服务透明度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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