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车险改革须直面五大考验

  每一项重要改革都将给实施主体带来巨大的考验,任何一项改革的成败都取决于是否能平衡和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伴随去年以来有关媒体、律师和消费者对商业车险问题持续关注和质疑,3月8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标志着本轮商业车险制度改革正式拉开帷幕。随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以下简称《示范条款》)作为改革的重要基础和环节也于3月14日向社会公布。对于贯彻落实本次改革的主体——保险公司,要适应监管新的规则、满足社会新的期望、应对市场新的挑战,需要深刻领会监管部门的政策意图和改革精髓,正确认识和经受住本次改革给行业带来的五大考验。

  费率市场化导向改革考验行业风险管控能力

  本次条款费率改革遵循 “有管理的市场化导向”,以进一步促进市场竞争和产品创新。包括保险在内的金融业向来主张稳步实施市场化改革,通过严格有效的监管制度和防火墙设计,严格控制由于个别企业不当经营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效应,由于个别企业风险连锁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保监会在本次车险监管制度设计上,建立了包括市场退出机制、限制个性化产品开发条件、建立纯损失率定价参考及定期调整机制、限定35%预定附加费用率上限等多道“风险防线”,对于市场化改革后可能产生的行业整体风险做了充分的研判、预估与防范。以避免发生类似日本财险市场实施费率自由化浪潮而产生的市场恶性竞争、费率大幅下降、经营亏损严重、企业重组合并等一系列不良后果。

  即便是做出如此周全的制度考虑,作为单个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乃至区域市场,随着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仍然面临必然的价格竞相优惠、手续费攀升、整体费率下滑等潜在风险。为此,需要监管部门在市场化改革进程中,充分保护服务型竞争和创新型竞争,挤出和遏制非理性价格竞争。这无异于国家实施房地产调控过程中挤出投机性需求、满足刚性需要的政策逻辑;需要保险公司从完善法人治理、强化效益考核、加强内部风险管控等方面,适应新的监管和市场规则,在市场份额、经营效益、风险管控之间寻找最佳平衡点;需要行业协会密切关注市场新变化,围绕改革的宗旨和方向,切实完善行业自律管理机制,维护公平竞争,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与风险成本加大考验行业成本控制能力

  在当前商业车险改革所处总体背景下,新发布的《示范条款》得到了社会、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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