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交强险真正成为群众满意险种
功能。灾害事故的发生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具有不均匀性,而保险可以通过科学的制度安排,平滑这种不均匀性,在空间和时间上实现一种均衡的负担。在空间方面,就是“一人为大家,大家为一人”,体现一种社会的互助与共济。在交强险这种法定保险的制度设计时,则会更关注这种互助共济作用的发挥。在时间方面,就是传统的“以丰补歉”的思维。因此,保险产品,特别是强制保险产品,不能绝对地根据个体风险水平来定价,通常也需要通过一定的周期来观察和评估经营结果。因此,为了确保交强险的“不盈不亏”,在制度设计上,要求保险公司在经营交强险过程中,单独建账,目的是使我们能够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区间内观察和平衡交强险的经营情况,确保定价的相对公平和“不盈不亏”。
问:听证会上有许多代表质疑交强险投保率低的问题,认为作为强制保险,不应当仅有38%的投保率。您认为是什么原因导致交强险投保率偏低? 答:统计数据显示,在第一个交强险业务年度,保险行业承保了5755万辆各类机动车。如果按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1.53亿辆的机动车保有量计算,投保率为38%。我们做了一个分析,导致交强险投保率偏低的主要原因是:在所有机动车中占比达到65%的摩托车和拖拉机的投保率较低,分别只有26%和15%。而在所有机动车中占比为35%的汽车,投保率已达到62%,处于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从总体上看,通过交强险制度的推出,机动车的投保率已经有所提升,而投保率的进一步提升,需要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 费率调整对未来交强险业务的影响 问:请您预测一下,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正式推出之后,会对未来交强险业务的经营产生怎样的影响? 答:这次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按照保监会的要求,从服务于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最大限度地提高交强险的保障水平,降低投保人的经济负担,提出了目前的调整方案。对这一方案下交强险业务的经营将会出现怎样的结果,我们进行了初步的评估: 首先,以第一个完整经营年度的经营结果为基准,实施新方案之后产生的影响有: 1.责任限额上升至12万,赔付成本将上升15%-20%; 2.无责案件赔付比例从20%降至10%,赔付成本将下降约2%-3%; 3.根据交强险的费率浮动办法,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被保险机动车将按年享受费率优惠。根据事故发生比例,考虑每年新车增长量,预计2008年总体费率下浮幅度将达到8%-10%; 4.本次拟推出的费率调整方案将导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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