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交强险真正成为群众满意险种

管理水平的提升,向社会交出一份更好的答卷,使交强险真正成为群众满意、政府放心的民心险种。

  成本与费用的几点释疑

  问:交强险首年财务审计报告显示,交强险的经营费用达到了141亿元,占到保费收入的27.74%。从成本费用支出明细来看,仅保险公司的行政管理费用就超过91亿元,占比达18%。听证代表对此表示质疑,您有何看法?

  答:交强险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保险保障基金、手续费、管理费用和承保费用。这里首先需要说明的是,141亿元中包括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的内部成本和外部成本两部分。其中,外部成本包括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上缴国家的营业税金、保险保障基金和监管费,共计34亿元,占所有费用支出的24.1%,占保费的6.7%;还包括支付给中介机构的代理手续费15.7亿元,占所有费用支出的11.1%,占保费的3.1%;外部成本合计49.7亿元,占所有费用支出的35.2%,占保费的9.8%。保险公司内部成本,即保险公司的自身经营费用为91亿元,占保费的18%。在过去的一年里,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经营过程中,承保了5755万辆机动车,处理了大量的单证和赔案。为此,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其次,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的费用水平与经营其他业务的费用水平相比,是相对较低的。从2006年全行业的财务报表汇总数据看,保险公司经营其他保险业务的费用占保费比重为18.6%,而交强险首年虽然有一些一次性的前期投入,但费用率仍相对较低,为18.2%。

  第三,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强制保险费用水平相比,比如日本,强制三责险实行政府经营模式,家庭自用车定价时预定费用率为35%。我国台湾地区2006年3月1日开始执行的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新费率中规定,扣除各项税费、救助基金后,经营管理费用率为25%,均高于我们交强险扣除营业税及保险保障基金后的经营费用率。

  问:这次听证会上,大家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交强险首年未决赔款准备金在整个赔付成本中占了很高的比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

  答:这是因为交强险作为责任保险的“长尾效应”决定的,这种效应在经营的第一年显得更为突出。通常情况下,在责任保险业务开办的第一年,只有25%—30%左右的赔款在当年完成赔付,更多的赔款则需要在以后若干年才能完成赔付。个别损失金额较大、处理周期较长的案件,则可能需要3-4年才能完成赔付,这就是大额赔案滞后的“长尾效应”。在交强险的经营过程中,一些损失金额较大的赔案会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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