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交强险真正成为群众满意险种
——访中保协财险工作委员会车险工作部部长王和 12月14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在京举行,近5个小时的会议结束之后,中保协听证会项目组负责人王和接受本报记者专访,针对代表们关注的热点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公众关注交强险有利于经营水平提升 问:作为中保协听证会项目组的负责人,请您谈谈参加这次听证会的感受。 答:这次交强险听证会再一次聚焦了大家的目光,说明交强险作为一项法定保险制度与大家的生活密切相关。听证会上私家车车主、社会公众和营运车代表都从不同角度表达了他们的意见、建议和利益需求,我觉得他们的看法都很专业,对完善交强险制度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作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代表,我听了22位代表的发言之后,总的感觉是:关心、专业和理解。 一是,大家非常关心交强险,无论是被保险人代表、相关行业代表,还是社会公众代表、专家代表,均体现出了对交强险的高度热情与关注,这对我们的工作就是最大的支持; 二是,有些听证代表的专业素养之高,的确让我们感到意外,他们不仅熟悉交强险的情况,对相关的一些问题,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问题、道路救助基金问题以及经营模式的问题也有深入地研究,提出了非常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大部分代表还是很理解保险行业的,他们充分肯定了保险行业在技术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能够以被保险人的诉求为重,提出费率调整方案。 问:虽然交强险是一个利国利民的制度,但是从社会反应看,公众似乎有点不认同,您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 答:关键是如何解读这个现象。我认为交强险是存在一些问题,但不能因此否定交强险制度出台的初衷,更不能否定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就保险行业而言,我们认真分析了大家不认同的原因,除了需要关注作为经营环境的外部和客观因素,更重要的是应当反思行业的内部因素,应当客观地认识到中国保险业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清醒地看到我们的经营管理水平与经营交强险这样一个“准公共产品”的要求之间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保险行业应该将经营交强险作为一个契机,形成一种外部的“倒逼机制”,推动行业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