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行业标准制约电销车险发展
为的形式、内容出台认定标准,通过自律公约或行业规范的形式进行惩戒。 (三)人才专业化,为业务快速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一是建议实行电销坐席人员准入制度。由于电销坐席人员的工作专业性强、直接面对客户开展业务、事关行业形象,应当比照个人保险代理人要求,实行资格考试制度,并按照一定时间频度开展继续教育,形成专业化的电销坐席队伍。二是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和频度。按照行业标准的要求,各公司应加大公司内部对电销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在法律法规、产品讲解、掌握市场和客户需求等多方面的能力。三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增强保险人才储备。如通过提高薪酬、加强职业规划等方式,从电信等行业吸引其他行业中的优秀电话服务人才。四是完善惩戒机制。在实行资格考试、人才引进、加强培训等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建立人员退出或黑名单制度。对于存在销售误导、欺诈客户的不良从业人员,采取取消资格、行业通报、行业禁入等措施,规范电销渠道服务行为。 (四)经营规范化,确保健康发展 保险公司要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增强内控执行力。严格执行保险监管部门的各项规定,按照要求建立相应制度,实现相关的保费收入、赔款支出、营业费用等在财务科目上单独记录、统计与核算。严把核保、核赔关,避免不严格执行条款费率、电销渠道与中介渠道交叉竞争、费用数据不真实、虚假赔案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监管部门应当加大对电销车险的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对监管政策落实。对不能按照保监发〔2007〕32号建立单独核算制度的,责令停止接受新的电销业务。二是加强对电销车险业务依法合规经营的监管。对电销车险不严格执行条款费率的进行严肃查处,避免在电销领域形成新的价格战。对电话扰民、销售误导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投诉率高的机构和地区,应当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并对已发生问题从重处罚。三是提高电销市场准入标准。对服务不到位、违规问题多、营运成本高、人均产能低的公司,应严格限定车险电销模式准入,保护业务资源,保证持续盈利,确保创新发展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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