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汽车销售公司员工购买二手车,精心策划两车相撞事故,再即将得到赔款的最后阶段被识破,钱未得到,却因保险诈骗近日分别被铜陵狮子山区法院一审判处相应有期徒刑。
铜陵狮子山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月26日,三被告人共同出资购买了皖G18570号二手标致牌汽车,并以丁雷的父亲之名将该车办理入户手续。同日下午,三被告人商定:安排本公司员工王某驾驶皖G18570号标致牌汽车,行驶至铜都大道隆门路段时,由丁雷驾驶由其购买、并以其妻子之名办理汽车入户手续和相关保险的皖G03652号奥迪牌汽车与之相撞,再由俞飞送黄力和丁雷父亲至相撞现场,由黄报警,并谎称是黄力驾驶皖G03652号奥迪牌汽车、丁雷父亲驾驶皖G18570号标致牌汽车。当晚21时许,三被告人依商定方案实施了两车相撞事故。在交警部门做出黄力驾驶皖G03652号奥迪牌汽车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认定后,丁雷持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保险合同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保险赔偿。该公司经审核确定,应当支付给被保险人丁雷妻子的两车保险赔款为人民币81225元。在最后的审核发放阶段,保险公司发现疑点报案,未支付保险赔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丁雷假冒他人名义与保险公司签订财产保险合同并实际支付保险费用,伙同被告人黄力、俞飞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赔款人民币81225元,数额巨大,三被告人行为均构成保险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最近各地保险公司和公安机关都加大了车险骗赔的打假力度,不断有车险骗赔遭拒赔甚至承担刑事责任的事件发生,为车险骗保者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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