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的一个夜里,集美319国道上,一辆轿车径直撞向路边绿化带。
这是集美区一名男子伙同其姐夫故意制造的“交通事故”,以期骗领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金。
昨日,集美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该名男子杨某与其姐夫共同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大额保险金,应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起诉到法院。
今年1月,26岁的杨某花5万元买了一辆二手轿车。可这辆“没出息”的车子买来之后一直有“毛病”,要经常进修理厂维修,缺钱的杨某产生了骗保的歹念。
借用姐夫驾照,制造“交通事故”
今年5月19日,杨某向姐夫程某借驾驶证,还告诉姐夫,借他的驾驶证是因为车被刮擦了,想去“忽悠”一下保险公司以获取保险理赔。对此,程某默许了。
当晚10时许,在319国道集美区杏林往灌口方向的大学康城公交车站附近,杨某以60公里的时速径直撞向路边的绿化带。撞完之后,杨某把两个主、副安全气囊都扯了出来,并打电话给程某说,自己已把车撞坏了,但担心被看出是“造假”,要求程某以交通事故中胸部受伤为由去厦门中医院就诊。之后,程某照做了。
安排好一切之后,杨某不慌不忙地打110报了警。
5月20日上午,杨某去程某的工厂找他,并递给他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今年5月19日晚上10:10左右,本人驾驶一辆轿车在杏林至灌口方向因一部土方车突然超车,本人因避让土方车,将轿车撞上绿化带了。”让其去集美交警大队处理时照着这样说。程某碍于情面一一照做。
拉姐夫“下水”,联手骗取保险金
当天下午,杨某向保险公司报案,不过却在电话里声称自己是驾驶员“程某”,并称在灌口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了。杨某还预先告知姐夫程某说,保险公司应该会有人找他调查,但要“死咬”着说是在绿化带撞车了。
6月8日,“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杨某又悄悄来到交警停车场用工具故意使劲敲击车辆底盘,人为扩大车辆损坏程度。杨某说,因为保险公司有关车辆受损部件都是按正规配件的标准来理赔的,而他修理车子时买的都是次品配件,通过这种方法可以赚取大笔差价。
7月3日,保险公司方面通知杨某和程某可以去保险公司填写资料,并将安排车辆拆检理赔。当天,杨某因临时有事没去理赔,而去保险公司理赔的程某被警方逮了个正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