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拟出新规“醉驾伤人保险要赔”引热议

元的费用。”他说,公司运营成本加大,说不定会影响到车主保费的相应提高。

  耿延认为,保险公司在面对这一局面时,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变相提高保费,“形式很难说,总是会有这种趋势。”对此,耿延表示,这需要监管部门多方审查,科学核算,“不能纵容保险公司随意增加保费的行为。”

  据悉,针对这一新规,目前各大保险公司都在内部研讨,他们准备形成书面意见,一方面向最高院直接提意见,另外,他们还准备向保监会反映,提请保监会统一向最高院提意见,“法院不能为了审理方便,将责任转嫁到我们保险公司身上。”

  能否化解事故处理中难题?

  交警认为新规有助于化解纠纷,体现对弱势群体关怀

  焦点3

  去年,在苏北某地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位40多岁的女子被一辆轿车撞伤,送往医院抢救。因为伤势较重,当时需要十几万救助费。但是,因伤者家中贫困,丈夫几年前去世,家里还有个正在上大学的儿子,想凑出治疗费,几乎没可能。而更为严重的是,肇事司机被交警大队抽血检测,属于严重的醉酒驾车。其驾驶的车辆是借来的,驾驶员是外地打工者,全部的家当,只值一两万元。进入法律程序后,驾驶员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驾驶员虽然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但是一个受伤的女子,在医院孤苦无助,没钱医治。”耿延说,为了这个事情,他们多方呼吁,但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后来,律师帮着捐了一点钱,社会上的一些好人也帮着凑了一点钱,好不容易进行了简单的手术,“但后续的治疗费用,仍然成了未知数。”

  “如果新规实施,我们非常欢迎。”南京数位长期从事交通事故处理的交警告诉记者,尽管南京醉驾、毒驾伤人事故占的比例很低,但是,按照现有的规定,保险公司都会拒赔。“这导致一个现象,就是受害人救治过程中,由于肇事者没有及时垫付款项,导致纠纷不断。”交警说,救治费用必须要肇事者垫付或者受害人自己支付,一旦遇到家庭经济困难的,就会出现扯皮。在此情况下,受害者家属只好一次又一次找交警,但交警也无能为力。

  面对这样的难题,如果都需要受害人去法院诉讼,一个是时间等不起,再有打官司的成本,也不是一个家庭困难的受害人能够承受的,“因此,意见稿的出台,体现了法律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怀。”交警这样评价这条新规的意义。

  其他新规

  乘出租车发生事故
制作维护:车酷网   Copyright © 2007-2011    京ICP备09020517号  客户服务:010-64114059 QQ358229330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