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听证会代表陈东辉的发言实录

公司经营其他保险业务的费用占保费比重为18.6%,而交强险首年虽然有一些一次性的前期投入,但费用率仍相对较低,为18.2%。另外,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强制保险费用水平相比,比如日本,强制三责险实行政府经营模式,家庭自用车定价时预定费用率为35%。我国台湾地区2006年3月1日开始执行的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新费率中规定,扣除各项税费、救助基金后,经营管理费用率为25%,高于我们交强险扣除营业税及保险保障基金后的经营费用率。  [15:03:09]

  陈东辉 :

  利润:收入减去成本,简单地讲就是已赚保费减去赔款和费用后,就得到承保利润。由于保险公司可以对保险资金进行投资,将产生投资收益。承保利润加上投资收益后,就得到了经营利润。  [15:04:37]

  陈东辉 :

  (二)第一年交强险业务是否盈利? 保险核算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确保保险收入和成本支出在时间上的匹配。首先,507亿元的保费收入会影响到两个核算年度的核算结果。其中,第一年的已赚保费为227亿元,但是,为了获得507亿的保费收入而支出的费用,包括营业税金、保险保障基金、手续费、承保人员工资等,如果采用国内会计核算方法,均被计入第一年的成本;同时,交强险经营第一年,有一些一次性的前期投入,这些本来应当逐年分摊的成本,在核算时目前主要体现在第一年。  [15:07:23]

  陈东辉 :

  虽然按照国内会计核算方法,第一年账面出现亏损,但如果采用国际通行做法,第一年支付的部分费用则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计入第二年的损益,第一年的账面亏损就会显著降低。按照国际通行做法测算,尽管交强险的承保业绩也是略有亏损,但如果计入投资收益,则有1%左右的经营利润;如果按照业务收入与费用支出在时间上完全匹配的原则计算,则从第一年的经营结果看,交强险按照现行的限额、费率达到经营稳定后,预计会出现盈利的趋势。  [15:08:04]

  陈东辉 :

  应当说明的是,国内和国际两种会计核算方法的核算结果并无对错之分,方法也无好坏之别,只是各自的着重点和指导原则不尽相同。国内核算方法要求所有的费用在发生时必须一次性计入当年,而国际通行做法要求收入与费用在时间上的匹配更紧密。正是由于交强险第一年都是新签单业务,没有存续业务,以及费用分摊方式的不同才会对利润结果产生较大影响,导致国内、国际两种核算方法的核算结果出现较大差异。交强险经营稳定后,两种方法的核算结果将趋于一致。  [15:08:29]

  陈东辉 :

  以上是对交强险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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