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听证会代表陈东辉的发言实录

  陈东辉 :

  三、几个需要说明的问题大家可能会问,如果按照账面结果,经营出现亏损,为什么还要上调限额、下调费率呢?实际上,要想回答这个问题,必须考虑三个特点:1)保险业务核算的特点;2)保险业务经营第一年的特点;3)保险定价的特点。下面就费率调整时考虑的几个主要问题作一些说明:  [14:59:02]

  陈东辉 :

  成本:保险业务的成本支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赔付成本。赔付成本包括已经实际支付的已决赔款和为已经发生、但还没有赔付的赔案而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客户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行人受伤住院,初步估计医疗费用为5000元,可能导致残疾补偿为40000元。但由于伤者的治疗需要一定的时间,到了保险公司核算损益的时候,伤者仍未出院。因此,45000元的赔款就没有实际支付给被保险人。但这个时候保险公司要将45000元提取出来,作为未来赔款的准备,等到伤者出院、赔案完全处理完毕后再支付给客户。因此,未决赔款准备金是随着赔案的处理,保险公司必须要支付给客户的确定成本,因而也是保险公司赔付成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交强险经营的第一年,由于大量大额人伤赔案没有完成赔付,139亿元的赔付成本中包含了95亿元的未决赔款准备金,这是一个符合责任保险赔款普遍分布规律的现象。  [15:01:51]

  陈东辉 :

  第二个方面是费用支出,主要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保险保障基金、手续费、管理费用和承保费用。在这里大家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是,交强险的经营费用达到141亿元,占到保费收入的27.74%,是不是成本过高?首先,需要说明的是,141亿元中包括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的内部成本和外部成本两部分。其中,外部成本包括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上缴国家的营业税金、保险保障基金和监管费,共计34亿元,占所有费用支出的24.1%,占保费的6.7%;还包括支付给中介机构的代理手续费15.7亿元,占所有费用支出的11.1%,占保费的3.1%;外部成本合计49.7亿元,占所有费用支出的35.2%,占保费的9.8%。保险公司内部成本,即保险公司的自身经营费用为91亿元,占保费的18%。在过去的一年里,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经营过程中,承保了5755万辆机动车,处理了大量的单证和赔案。为此,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15:02:02]

  陈东辉 :

  其次,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的费用水平与经营其他业务的费用水平相比,是相对较低的。从2006年全行业的财务报表汇总数据看,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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