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强制投保的险种,交强险一面承受巨额亏损,一面缴纳着巨额营业税。
8月10日,再次亏损的交强险经营报告终于出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公布了36家中资财险公司各自2011年的经营结果,保监会官网则公布了一份简要的数字汇总综述:2011年,交强险经营亏损92亿元,其中承保亏损112亿元,投资收益20亿元。《华夏时报》记者从各险商出具的交强险精算报告中发现,中国人保、中国平安、中国太保 、中华联合、天安保险等大中型险企成为亏损大户,在36份交强险报告中,实现盈利的只有华泰财险、天平汽车保险和阳光农业相互保险3家公司,盈利总和则只有6362万元。根据保监会发布的历年交强险经营报告,在五年半的时间里,交强险在抵扣投资收益后,全行业累计亏损达到了173亿元。
本报记者独家发现,交强险在承受着巨额亏损的同时,还缴纳着巨额的营业税。数据显示,2006年-2008年,交强险缴纳的营业税是72亿元,2009年、2010年、2011年缴纳的营业税分别是37亿元、46亿元和55亿元,总计210亿元。与此同时,在2008年之前所有经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已到期和未到期的责任保费总计是1309.8亿元,其后三年分别为668亿元、841亿元和983亿元。
疑问由此产生。
210亿营业税?
根据金融保险业5%的营业税税率以及上述交强险数据,本报粗略测算得出,交强险在过去五年半内缴纳的营业税税率分别是5.49%、5.53%、5.46%、5.59%。8月13日,保险业一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肯定记者的测算与交强险的数据相吻合,因为监管部门公布的是舍去小数点以后的数据。
但令外界疑惑的是,从2007年开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每年都会对寿险公司上百个寿险产品免征营业税,而交强险作为强制性和社会性质的险种,在持续亏损的情况下,缴纳的营业税却远高过了亏损金额,这种情形是否合理?经营交强险的公司,亏损额是由保险公司自身承担还是由谁承担,盈利金额是纳入自家公司财务系统还是上缴?
交强险营业税是何时纳入到国家税务总局征税系统新增项目中去的呢?
8月14日,记者查阅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央行三部委于2009年12月22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增设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关预算科目的通知》中,提到对《201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修订,其中在收入分类的101类“税收收入”03款“营业税”03项“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地方)”下,新增01目“交强险营业税&r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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