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理赔不足1% 保监会回复司法建议
交强险自动理赔率不足1% 昌平法院向中国保监会发出司法建议———
本报讯 针对交强险“理赔难”,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向中国保监会发出司法建议。记者昨日获悉,保监会对此做出回复。保监会表示,其将进一步加强交强险理赔服务的监管力度,推动行业着力研究交强险特殊赔案快速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
今年9月,昌平法院经过对于2007年所审结的172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强制保险的案件进行调研,发现交通强制险保险公司的自动理赔率仅有0.826%,自动理赔率极低。且理赔程序繁琐,提交材料复杂,“理赔难”已是多年存在的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昌平法院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司法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对于符合理赔条件而拒绝承担先行赔偿义务的保险公司给予警告,加大处罚力度。二是进一步改进理赔程序,简化理赔手续,方便当事人及时理赔。三是建议保监会推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进一步修订,并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进行修改,删去关于将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的规定,建议在强制保险金总限额内不再分类设定限额,特别是对涉及人身损害赔偿部分不应再按类分项,以最大限度保障受害人在身体受到巨大伤害情况下,经济损失能够得到赔偿。
保监会在对此作出的回复中称:法院提出的交强险理赔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引起保监会注意。对此,保监会下一步将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强交强险理赔服务的监管力度,推动行业着力研究交强险特殊赔案快速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
回函透露,保监会目前正推动行业制度交强险“互碰自赔”和“交强险索赔单证标准化”方案,将尽快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这将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和流程、缩短结案周期、提高交强险理赔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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