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困局短期难解
各保险公司又要为交强险缴纳5.5%的营业税,没有盈利还要缴税,这本身就加重了保险公司的负担,与交强险的经营原则相矛盾。 第三个包袱则是,目前政府救助基金中有一部分来源于保险保费,这并不合适。简单来说,对于投保人的过错责任,由投保人自己承担是合理的;而非投保人过错的责任,则应当从交通违规罚款中提取。这样一方面可以降低投保人的负担,另一方面保险公司的经营也有一定盈利的空间。然而现实情况则是,投保人既缴纳了保费,在过错责任中又要缴纳罚款。救助基金中一部分来源于保费,加重了投保人的负担,也降低了保险公司经营的盈利空间。 经营情况欠透明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指出,除了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外,交强险费率的不合理和保险公司经营情况的不透明也是交强险出现亏损的两大原因。郝演苏称,从设立交强险到现在,医疗服务部门的价格有了较大程度的上涨,但是交强险的收费标准并没有提高,造成保险公司承保成本的上涨;同时,由于交强险属于强制险种,医疗服务部门据此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吃空救助额的现象也比较普遍。 同时,农用车辆的保费支出也是交强险出现亏损的重要原因。在交通事故中,农用车辆的损失率较高,但实际缴纳保费却较低,这就造成了其他车种对农用车辆救助金的成本均摊,表现出来即是交强险的亏损现状。 郝演苏还指出,由于交强险和商业保险捆绑销售,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保险的营业账目情况上存在漏洞,而根据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来看,并没有公布各保险公司交强险具体业务情况,所以无法详细分析造成交强险亏损的实际项目所在。 同时,郝演苏表示,交强险亏损数据应当换个角度来理解,亏损程度影响如何,要看市场反映和保险公司的反映。“如果亏损情况已让该业务难以为继,为何没有保险公司提出异议?”如今市场对交强险亏损的反映并未像数据上表现的如此明显,这表明交强险的亏损并未对保险公司的总收益构成实际威胁。 建议改变经营模式放宽经营限制 经历了连续亏损,交强险的未来将何去何从?王绪瑾教授指出,要扭转交强险亏损的态势,关键在于改变经营模式和经营原则不匹配的现状:要么交强险业务由政府制定,保险公司只进行代理;要么就开放交强险业务,由保险公司自行调整价格,将不盈不亏的原则改为自负盈亏。 王绪瑾表示,如果要求交强险作为强制保险,同时强调不盈不亏的经营模式,那么就应当通过取消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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