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开放的意义远不止于掀起"羊""狼"之战
整,均属于商业保险范围。此次交强险引入外资,不仅是一次积极主动开放,而且是法定业务首次开放。因此,对保险业而言,此次对外开放的意义是深层次的。 第二,是金融业透明化为基础的信息披露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国务院2006(462号)第6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保监会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可见,目前交强险费率厘定并未市场化。这个并未市场化的险种连年对外显示巨额亏损。但与此同时,中资企业没有放弃,外资企业也跃跃欲试。这种让公众难以理解的局面,使消费者对这一险种的强制性颇有微词,近期更是传出“市场亏损谎言”的评论。 究其原因,信息不透明是主因之一。目前,法定业务之一的交强险与商业保险类车险,基本是捆绑销售。捆绑式销售不仅降低交易成本,也方便消费者投保,不失为一种理想销售模式。但捆绑销售带来的另一结果是,两个险种的信息具有一定相关性,如果一个险种信息不能公开,另一险种的信息透明化也将受到制约。交强险是法定业务,理应接受公众监督。目前,交强险费用支出已遭到质疑,被认为是“车险费用转嫁给交强险”。事实上,公开的交强险信息,很少有费用支出一项。而满足交强险费用信息公开需求,目前存在的操作困难是,披露交强险费用的同时,如何保证商业车险信息不泄露。因为保险企业认为车险费用涉及商业机密,数据不便公开。类似信息不完善现象,在其他金融行业也经常出现,例如上市公司信息不能及时向市场公开,银行业部分服务项目收费不明确,等等。这种信息不透明现象事实上已成为我国金融业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高的重要原因。 交强险性质及展业特点,决定了外资采取捆绑式销售模式的可能性极大。外资企业也面临交强险数据统计和分析的科学性和公开性问题。借助于国外管理经验和先进技术,外资企业如能提供较国内更加科学、有效的交强险数据,不仅有利于提高交强险市场相关数据信息正确性和透明度,也将推动保险业以透明化为基础的信息公开机制、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从而推动金融业其他部门发展。 第三,是车险市场获得进一步发展的机会。 业内人士明白,外资进入交强险的主要意图是进入商业车险市场。但与前期开放过程相比,国内市场对这次外资引进的反应相当平静,不仅普遍认为,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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