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财报四大热点

惠幅度逐年扩大的影响。2007年7月1日起,交强险每年根据事故发生记录进行费率浮动,对于上一年未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费率下浮10%,连续三年未发生事故的下浮30%。据测算,2006年开始投保的汽车车主在今年享受30%折扣的将超过六成。今年交强险整体费率水平将在去年基础上继续下浮3%-5%。

  也有积极的影响因素如:随着交通安全管理不断加强,人们安全意识提高,交通安全状况将逐步好转,交通事故率、万车死亡率将逐年下降,有可能降低交强险的出险率,从而降低赔付成本;交强险经营费用的控制力度继续加大。开办初期的高费用率与一次性固定成本投入大等有关,目前交强险费用率降为31.7%,低于国内商业车险以及强制保险政府代办制模式下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费用率水平。
 

    热点三:实施效果如何?

  不少人认为交强险实行以后“增大了车主的负担,没觉得有什么好处”。从财报中,我们看到,大量事实和数据正在说明交强险带来的“好处”:

  ——不断改进交强险理赔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建立“互碰自赔”“无责代赔”“重大人伤提前给付”等理赔措施,交强险理赔结案周期较原商业三责险缩短了三分之一;截至2008年末,交强险累计已处理赔案近2500万件,赔付670亿余元,使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了及时救治。

     ——不断扩大保障覆盖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交强险制度实施以来,机动车肇事后无力承担赔偿损失的情况有了一定程度缓解,减少了因交通事故引起的矛盾纠纷。机动车辆的投保率由强制实施前的34%提高到41%,其中汽车投保率从58%提高到68%。

  ——建立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都建立了交通事故快处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机动车互碰事故,无须交警到场,当事人可自行撤离现场,由保险公司按简易保险理赔程序执行,起到了“排堵保畅”作用,为利用市场机制辅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供了有益探索。

  ——发挥交强险费率杠杆作用,促进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交强险实施第二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实行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的“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目前每年有85%的汽车车主因为安全驾驶享受到了费率下浮的优惠。

  ——辅助社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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