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

  9月23日,中国保监会就《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通知》相关内容答记者问。

  问:为什么出台《通知》?

  答:近年来,保监会为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不断加大机动车辆保险监管力度,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是,我国的机动车辆保险市场正处于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之中,保险公司还存在承保理赔服务不到位等各种问题。为促进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监会高度重视市场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对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相关制度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系统地规范保险公司拟订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原则、条件及配套监管办法,从制度层面上更好地解决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全面推动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提供更多、更好的商业车险产品和服务。

  同时,我们也认为,不断推进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是保险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解决我国商业车险制度一些基础性问题的重要途径。希望能够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商业车险管理制度,促进保险公司条款费率设计更加科学合理,承保理赔服务更加规范标准。

  问:《通知》提出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应该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充分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是一切车险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商业车险制度改革的根本目标。二是严控风险和鼓励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商业车险改革既要防控系统性风险,又要积极鼓励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平稳渐进原则。加强车险条款费率管理要从我国保险业实际出发,从社会关注的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入手,稳步实施,扎实推进。
  

  问:《通知》起草的过程是什么?

  答:从2010年8月起,保监会就根据车险市场发展的新情况、出现的新问题,计划启动商业车险行业条款的修订工作。2011年3月29日,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完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制度调研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完善商业车险制度调研工作组,制定了《关于开展完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制度调研的工作方案》,正式启动了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在近半年的调研过程中,保监会、各地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及各地保险行业协会分别采取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个别走访等多种方式,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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