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车辆怎样投保车险
sp; 3、履行赔偿义务,应当让第三者出具与被保险人一致的赔偿凭证。
多数挂靠车辆投保是以挂靠企业为被保险人的,而实际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履行赔偿义务的是实际车主,一旦在赔偿凭证上显示是实际车主支付的相应款项,那么将来进行保险理赔时就会引发纠纷。故此,车主在支付相应赔偿款项时,可以以经办人的身份,要求第三者在出具的赔偿凭证上注明是挂靠企业给付的赔款款项(当然,车主也应与挂靠企业就谁是赔偿款项的真正支出者立字为据,以防产生纠纷)。 4、保险公司在承保挂靠车辆时,可以在保险合同中设计特别约定。 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就保险标的是否是挂靠车辆进行询问,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投保人也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明确说明保险标的是挂靠车辆,同时提供《车辆挂靠协议》对车辆性质进行证明,保险公司可将《车辆挂靠协议》作为保险合同的附件予以留存。 保险合同条款作为格式条款无可更改,但保险公司可以与车主和挂靠企业在其它保险凭证(如保单)上进行特别约定,如“本合同保险标的为挂靠车辆,保险标的的实际车主(使用人)为XX ,因保险标的侵权所致赔偿责任,XX可以凭相关司法文书及赔偿凭证进行理赔,并领取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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