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车辆怎样投保车险
; 某挂靠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保险,投保人为实际车主,被保险人为挂靠企业,该挂靠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经协商或经法院判决,由挂靠车辆的实际车主对第三者进行了赔偿,第三者也向实际车主出具了赔偿凭证。接下来该依据第三者责任险向保险公司理赔了,请看下面三种索赔情形。
A 由挂靠企业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公司会拒绝赔偿,理由是,从相关赔偿凭证上看,履行赔偿义务的主体并非是被保险人(挂靠企业),被保险人并未因事故的发生遭受任何损失,无损失即无需补偿,挂靠企业不能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金。 B 由实际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公司会拒绝赔偿,理由是,挂靠车辆虽然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但实际车主并非是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不能受到保险合同的保障,因此无权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金。 C 由挂靠企业与实际车主一并向保险公司索赔 如果挂靠企业与实际车主一并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势必要声明保险标的为挂靠车辆,保险公司仍然可以拒绝赔偿。理由是,实际车主不是被保险人,不能受到保险合同保障,而挂靠企业因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而同样不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参看《保险法》第四十八条)。 由此可见,保险公司的前述拒赔理由,从法律理论上来讲是有依据的。当然也有观点认为,挂靠企业收取挂靠车辆的服务和管理费用,因此对挂靠车辆具有保险利益,而相反的观点则认为,挂靠车辆的损毁和侵权赔偿,均由实际车主自行负担了相应法律后果,挂靠企业并不因此造成任何实际损失,因此挂靠企业对挂靠车辆不具有保险利益。有关保险利益的研究目前非常有限,而挂靠企业对挂靠车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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