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率市场化大势所趋 车险业务效果边走边看

的折扣表面上让客户得利,实则削弱了中介的利润来源,显然,中介更乐意于叫卖让自己赚钱的保险。

  明折无益,只能“暗战”。于是乎,很多明面上没有参与打折的公司,都加大了“回扣”的比例。用“割肉”、“出血”来形容当时的广东市场价格战,似乎也不为过。

  尽管市场上有不同的声音,车险费率改革试点跌跌撞撞走过了2年。

  2003年1月1日起,全国各财险公司开始实施由各公司自主开发厘定的车险条款费率。4月1日,车险原统颁条款停止使用。

  是年实施的新车险条款中,费率由原来的政府统一制定向市场化方向转变,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车险风险状况、车主安全驾驶记录等“从人”、“从车”、“从用”和“从区域”因素,自主开发设计个性化的车险产品。

  然而,费率市场化之后。经过了一个明显的降价过程,车险于2004年、2005年连续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由于价格战,滥用资金,管控不严,车险的经营环境走向下坡路,车险业务几乎无利可图。

  “一回头”——第一次 “折回”,我还要拴紧你

  《道路交通法》以及交强险制度的出现,成为车险改革的一个转折。

  2005年2月,《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2006年7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正式实施。嗣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出了包括车辆损失险和商业三者险两个险种的A、B、C三套商业车险产品,由中国人保、平安产险、太平洋险等3家公司分别推出,其他保险公司则须从中任选一款使用。

  同时,为遏制行业恶性竞争,监管部门下达车险优惠不得低于七折的“限折令”,保险协会重拾教鞭,将车险的条款又重新回归统一。车险费率市场化的尝试悄然落幕。

  市场上一直存在着一种声音,认为是车险费率化引燃了行业整体亏损的导火索。因为在此之前,国内车险经营基本上是盈利的。然而,不尽然。彼时的盈利大都得益于保险主体垄断和价格垄断,而且保险竞争主体少,竞争激烈程度远不能与当下相提并论。

  市场永远都是向前的。有探索就会有收获。由于市场环境的不成熟,车险费率改革虽然没有带来预期的效果,但也散发着自身的光点。

  例如,在2003年实施车险管理制度改革之后,各公司推出了个性化服务的产品,对繁荣车险市场、满足客户个性化的需求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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