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2007-12-03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代表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会员公司,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了《关于上报交强险费率方案的请示》。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国保监会拟于2007年12月中旬在北京举行听证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就行业协会提出的“交强险费率方案”听取各方面意见。
听证会设听证代表22人,听证代表的报名及产生办法参见附件一。
听证会设旁听席15个,旁听人员的报名及选取办法参见附件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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