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示范条款利好消费者

,该保险公司再向有责方车主及保险公司追偿。然而,无责车主在赔付过程中却困难重重。此次示范条款明确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无责车主除可以沿用过去的索赔方式外,还能直接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中保协车险人士解释,这将免去无责车主和第三方之间的沟通索赔之累。

   强化如实告知,简化索赔资料

   为了迎合市场需求,《示范条款》对原有商业车险条款中的概念、文字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使条款文字表述更加清晰准确、通俗易懂,强化了保险公司如实告知义务。例如,将“免赔率”等名词概念直接列入“责任免除”部分,要求保险公司明确告知。

   还对车险索赔流程进行了简化,例如不再要求车辆损失保险索赔提供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不再要求盗抢保险索赔提供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正副本、全套原车钥匙等资料,便于广大消费者更快捷地办理索赔手续,提升车险理赔效率和服务水平。

   同时,对保险公司设置了明确的理赔时限。例如,保险公司收到车主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在30日内做出核定;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做出核定之日起 3日内向车主发出拒赔通知书;收到索赔请求方相关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赔偿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对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以支付。

   此次示范条款的出台,是商业车险迈向市场化的一次变革。不过,商业车险变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并非一蹴而就,需要一系列配套工作准备,但愿车主能早日真正从这次改革中获益。

   保险动态:沪保监局排查人身险退保风险

   近期,上海保监局多措并举,积极开展人身险业务退保风险排查工作。针对辖区内人身险业务的特点,上海保监局要求公司关注产品类型、红利和收益性波动带来的退保风险,以及销售过程中存在的误导行为带来的群体性退保风险,争取做到风险底数清楚,处理措施明确。同时,上海保监局组织力量跟踪分析退保风险,对辖区内40余家公司的退保风险排查报告和退保风险排查表格进行汇总统计,对近五年来上海地区人身险业务的退保金额、退保率以及产品分红水平和万能险结算利率等进行了分析研究,并确定需要重点监控的公司、产品和银行网点。此外,上海保监局还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机构专管员制度,要求各专管员重点关注各公司的风险状况、定期采集分析公司上报的退保月报表和新单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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