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市场:五年实现由乱而治

北京保险业“十二五”规划系列报道之三

  近日,刚刚发布的《北京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充分发挥机动车辆保险费率浮动的价格杠杆作用,改善驾驶员驾驶行为;推动机动车‘畅通卡’工程建设”。

  事实上,这些规划措施与“十一五”期间北京保监局规范车险市场秩序的探索是密不可分的。过去5年,北京保监局通过监管制度的创新和信息技术的运用,使北京车险市场实现了由乱而治。

  见费出单保证数据真实性

  车险是北京产险公司的主要业务,占比在七成左右。但是,恶性价格竞争、经营数据不真实等违法违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为了杜绝车险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北京保监局于2007年下半年开始探索见费出单制度,并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制度。

  北京保监局产险处副处长马骥表示,见费出单是一项开创性工作,直接触及到部分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的不正当利益,刚开始提出时,市场普遍存在抵触、怀疑情绪。但该制度实施后,北京车险市场多年来让产险公司头疼的虚挂应收保费问题得到了解决。很多公司反映,“这个制度实施后,应收保费没了,真是做梦都没有想到”!

  据统计,2008年实施当年,车险应收保费率仅为1.79%。截至2011年6月末,北京地区车险业务应收保费率仅为0.1%,彻底解决了虚挂应收保费问题。

  “这个制度增强了保险公司的自信心,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遏制了违法违规问题的源头,大大提高了保险监管的有效性。”马骥强调。

  费率浮动解决虚假理赔

  用见费出单制度解决了承保环节的问题后,北京保监局又着手解决恶性价格竞争和虚假赔付等问题,于2010年1月1日正式实施北京地区商业车险费率浮动制度。

  该制度实施后,通过加大理赔记录系数的浮动区间、加强车险信息平台系统管控,比较科学地实现了车险费率和车辆风险状况相匹配。同时,充分运用保险费率的经济杠杆作用,使广大车主切实关注自身车辆理赔记录,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从根本上防范打击了车险骗赔行为。

  截至2010年末,北京地区共有317.6万辆机动车投保商业车险,平均优惠幅度21.2%。其中,63.7%的未出险续保车辆保费平均下浮30.6%;商业车险报案数同比下降4.9%,出险率同比下降26.2%。

  马骥表示,施行费率浮动最根本的意义在于,根治了车险市场恶性竞争的毒瘤,为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

  多项创新解决理赔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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