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认可与不认可:认可的是品牌 郁闷的是理赔
不久前,本报财金周刊与汽车周刊联手推出了汽车保险的“认可”与“不认可”调查活动。这个调查分两块内容,一块内容是投保人推荐自己心中“认可”的汽车保险服务商;另一块内容则是让投保人说出自己心中“不认可”的汽车投保过程中的服务细节。近一个月的时间里,不少读者通过发短信与邮件的方式,告诉了我们谁是他们心目中认可的汽车投保服务商,什么是他们不认可的车险服务细节。 郁闷的,是理赔
本次活动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向投保人征集在投保过程中或者理赔过程中遇到的比较郁闷的事情。征集的方式是请有郁闷经历的投保人,把自己的经历写下来,发邮件到指定邮箱。 经过对这些邮件的整理,以及记者事后采访保险公司平时接到的比较多的投诉案例,我们发现,在汽车出险后的理赔环节,是投保人最为不满的。大致集中在以下方面: A:保了“盗抢险”,东西被盗怎么没得赔? 遭遇:A先生去年在某保险公司买了汽车保险,由于是新买的好车,他的保险很全面,“全车盗抢险”也保了。他的理解是,保了这个险种后,车里或车上的东西被抢被盗,是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的。去年农历年底某一天夜里,他的倒车镜被盗,于是打电话给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保险公司解释:所谓的“全车盗抢险”,是指整个车被盗才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不包括车上单独部位如倒车镜、轮胎等的盗抢,也不包括车上物品的盗抢,因此A先生的情况不属于理赔范围。 B:“全保”的车子,怎么也有不赔的时候? 遭遇:B先生经一个在保险公司上班的熟人推荐,给自己的车子上了“全保”。B先生想,既然全保,那么肯定任何事故都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有一次,他的车子被人追尾,对方全责。当时B先生大方地放对方走了,自己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要求理赔,结果被保险公司拒绝。 保险公司解释:从保险公司角度而言,根本不存在“全保”这样的概念。比如,地震等很多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是“除外责任”,不管你保了什么,保险公司都不给予赔偿。另外,即使是交通事故,如果由他方造成损失,而投保人又主动放弃对他方的追究,那么保险公司也不给予赔偿。 C:配件差价,为什么要车主自己掏? 遭遇:C先生新买不久的车子出了事故,需要更换零部件。经过保险公司查勘后,他把车子开到4S店里维修。4S店提出报价后,保险公司不予接受,要求C先生换个地方维修。C先生认为4S店更让人放心,不同意换修理厂。保险公司提出,如果执意选择4S店,那这个差价需要C先生自己承担。 保险公司解释:“差价”是目前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争议最多的一个问题。目前4S店的定价机制通常与其他修理厂有较大差异,保险公司认为保险的目的是补偿,这个差价应该避免,因此一般不会随意接受4S店修理厂的较高报价。为了减少这种纠纷,保险公司已推出了一些“特约险种”,对一些指定的车型,采取事故车维修无差价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