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代位求偿”案件多成坏账 险企陷两难

公司的张先生表示,保险公司车险的费率都是要向保监会报备的,一般情况不会因为单一的大事故去调整其费率。他认为,此次车险费率的调整并不是因为“无责不赔”,而是由很多原因促成。

  追偿环境不容乐观

  2月29日,为解决车险理赔难的问题,保监会发布了《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再次强调了开展代位求偿的重要性。《理赔指引》要求保险公司加强代位求偿案件的管理,要求保险公司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向责任对方(即在事故中对被保险人负有赔偿责任的当事人)进行索赔;当被保险人选择直接向投保保险公司索赔,并将向责任对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时,保险公司应该认真履行赔付义务。

  “监管层的积极推进下,"代位求偿"向全国推开只是时间问题。”不过,一些业内人士坦言,由于追偿环境并不乐观,“代位求偿”制度的完善和顺畅运行还需要相当一段时间的磨合。

  据了解,代位求偿在发达国家相对成熟,当车辆发生事故时,车主只需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至于责任分配,则由两家的保险公司自行解决。但由于我国车险投保率偏低,导致保险公司在理赔后的追偿环境相当复杂。来自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0706万辆,机动车交强险投保率只有49%。机动车中9086万辆为汽车,其中7164万辆投保了交强险,投保车损险的有4135万辆,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为5195万辆。

  “如果遇到责任方没有买保险或保额不足的情况,保险公司追偿很难成功,通常要通过打官司解决。”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之前有报道称,2010年某财产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案件有125笔,追偿成功的只有1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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