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鼓励车险销售服务专业化 提升车险中介水平

  车险销售服务专业化主要是针对当前的兼业代理体制而言,简言之,是指由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事机动车辆保险的销售及相关服务。从保险监管部门的立场看,鼓励汽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服务企业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开展机动车辆的保险及相关业务,同时也允许汽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服务企业选取一家资质良好的全国性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合作开展车险业务。

  车险销售服务专业化的模式,在我国已有先例。

  全国最大的汽车销售集团——庞大汽贸设立的盛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将旗下1000余家汽车4S店的保险销售予以整合。河北保监局以此为试点,拟定措施鼓励盛安代理在庞大汽贸的营业场所设立营业部开展车险业务,并向保监会提交了申请。保监会已批复鼓励车险销售服务专业化试点。

  在我们看来,盛安代理的试点模式,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和复制。

  首要的理由在于,在当前兼业代理的体制下,市场上存在的一些问题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影响了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从车商兼业代理机构层面看,存在经营管理不规范、服务水平不高、经营绩效低下的问题。保险业务属于车商兼营的辅助性业务,仅由部分汽车销售人员顺便搭售,缺乏合规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台账不全、账外暗中索要非法利益、泄露客户信息、参与虚假赔案等行为时有发生;车商各部门的服务资源未能有效整合,保险业务对公司整体利润贡献率及发展空间有限。

  从委托的保险公司层面看,一是财务违规问题比较严重,如虚开拒开发票套取资金、虚假理赔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二是产险公司与兼业代理机构合作关系松散,对车商的风险控制要求往往难以落实,更无法形成战略合作关系。

  从保险监管部门层面看,存在监管制度不健全、监管效果较差的问题。目前,针对兼业代理机构规范的文件仅有《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力度和等级较低,内容建设尚不完善。车商兼业渠道问题,是车险市场秩序问题的重要方面。目前的监管重点主要放在市场准入上,对兼业代理机构日常运营的监管力度不够。

  二是车险销售服务专业化符合市场参与各方合理的利益诉求。

  今年上半年,保监会中介部与汽车流通协会、汽车维修行业协会、两家汽车销售集团,数家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进行了书面交流,各家机构均认为车险销售服务专业化对于消费者、汽车生产销售维修服务企业、保险公司、监管部门而言,都是有益之举。

  首先这有利于消费者。车险销售服务专业化保留了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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