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黑车遇车祸 海口年轻女子丧命难索赔

  6月16日中午12时,在三亚某度假村上班的朱乙彬,在海口家中过完端午节后,在琼山侨中高速路口搭乘一辆非法营运的私家车,前往三亚上班。可是没有想到,就因为这一错误的决定,不仅导致她命丧黄泉,而且让其遭遇“索赔难”。

 

  女子搭黑车遇车祸命丧黄泉

  据朱乙彬的父亲朱先生回忆说,女儿是在16日下午1时许,从海口琼山侨中高速路口搭乘一辆非法营运的私家车到三亚的。搭乘这种私家车有两个好处:一是便宜十来块钱;二是比大客车方便。车上当时共载有5人(包括司机),当车行至陵水英州路段高速路时,连续作业的司机因疲劳过度,仍不住打起了瞌睡,当副驾驶上的乘客发现不对时已来不及阻止,小车直接追尾进一辆大客车的尾部,造成副驾驶上的乘客大腿骨折,而位于副驾驶后面的朱乙彬由于事发时也在打瞌睡,面部和肺部受到重创。

  事发当天,朱乙彬就被送到陵水人民医院抢救,后因病情过重转往三亚某医院又治疗了22天,后来又转回海南省人民医院秀英留医部继续治疗。7月19日中午,记者赶到海南省人民医院秀英留医部呼吸科重症监护病房探望朱乙彬,医生正在对其实施抢救。据医生介绍,车祸已经导致了其创伤性湿肺,创伤性湿肺后又出现重症肺炎,还有右侧的脓胸和气胸,死亡率大概在50%左右。19日下午5时,朱乙彬因抢救无效死亡。

  肇事车主无力支付医疗费

  “我家里原本就不富裕,为了给女儿治疗,已经借遍了所有能借的亲戚朋友。”朱先生说,到19日为止,为了抢救女儿他已经花费了16万元。由于没有地方借钱了,他现在已经借了2万多的高利贷。“即使是这样,我还是没有能够把女儿抢救过来。”朱先生说,女儿一共在医院呆了一个多月,每天都要花费几千元,这些钱都要他自己去张罗。“这期间,肇事车辆车主和保险公司一共给了我们2万多元,之后他们就一分钱也没有给我了。”朱先生称,尽管肇事车主称自己愿意承担责任,但是称自己根本没有能力负担这笔巨额的医疗费。19日中午,记者在省人民医院留医部见到肇事车主陈某。陈某见到记者时,双手不停地抓头,根本不想回答记者问题。“你叫我怎么说啊,我现在根本就没有钱,我怎么给他钱啊。”陈某说,保险公司一共给他赔付了1万多元,自己也拿出了1万多元给朱先生,他现在实在拿不出钱来了。

  黑车载客车主应负全责

  对此,记者采访了太平洋保险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在保险期间,被保险机动车辆改装、加装或从事营业运输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据海口市交通运管局陈队长介绍,一旦确认该私家车属于违法营运,那么事故后果将由车主全权承担,如果车主无力赔付,只有采取司法程序维护受害者的权益。陈队长称,如果朱乙彬不是乘坐的黑车,而是正规公司运营的车辆,一般公司一般有能力先行垫付医药费,那么朱先生也就不会遭遇“索赔难”的问题了。

  律师点评

  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权益没保障

  针对本案,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海口分所朱圣涛律师提醒,本案对广大读者具有巨大警示意义。目前在文昌到海口、万宁到海口、三亚到海口等线路有不少非法营运小轿车,由于贪图便宜或者便利,不少市民喜欢乘坐,而较少考虑其中存在的风险。由于这些小轿车非法营运,其营运单位一般是个人,支付能力低,抗风险能力较差,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如果非法营运车主或其雇佣的司机承担交通事故中的主要责任的话,一般会出现支付能力不足,这时乘客的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如果非法营运车主或其雇佣的司机承担交通事故中的次要责任,也要看交通事故中的另一方有无支付能力。所以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潜在危险因素巨大,市民出行应选择正规营运车辆,一般正规车辆营运公司的支付能力要有保障得多。

制作维护:车酷网   Copyright © 2007-2011    京ICP备09020517号  客户服务:010-64114059 QQ358229330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