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被盗”骗保险23万 男子自作聪明获5年刑
近日,历城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保险诈骗案,谎称汽车被盗想骗取保险金的被告人刘某骗得了近23万元保险金,却换来了5年的刑期。
2005年5月,刘某购买的一辆雅阁轿车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济南分公司办理了为期一年的被盗保险。同年12月,他自作聪明产生了虚报汽车被盗,从而骗取保险金的念头。为此,刘某找人将该车的车架号、发动机号篡改并伪造了外地的车牌号,将该车藏匿。挂上伪造车牌后,车一直由刘某及其家人使用。 刘某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从保险公司获得汽车被盗赔偿金22.63万元。2008年3月,刘某的妻子王某驾驶该车到某商场购物时,巡警发现汽车有套牌嫌疑,遂将该车扣押,后经检验发现该车车架号、发动机号均被改动。在公安机关通知刘某接受调查后,刘某主动交代诈骗保险金的事实。案发后,该轿车已被发回保险公司。 历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保险诈骗,法院判决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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