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意外”的亏损:交强险凸显模式之困
011年亏损情况甚至会“再创新高”,这使许多人猜想,交强险会否就此走向衰退?中保协交强险工作组专家表示,交强险属于阶段性事物,在此阶段表现出来的特点未必代表未来的发展方向。况且交强险在我国还属于新兴事物,其他国家也经过了长时间探索才摸索出适合自己的模式。经过近五年尝试,随交强险运营规律和结果的逐步体现,运行初期尚未虑及的问题一并显现出来,因此当前进行适时调整,将更有利于未来交强险业务的发展。 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经营模式相比,我国交强险经营模式尚不够明确,政府、企业、监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界定不清,从而在实践中引发了诸多问题。中保协交强险工作组专家认为,目前国际上惯用的几种模式并无优劣之分,只需决定到底采取哪种经营模式,很多问题和矛盾就能迎刃而解。 基于此,中保协交强险工作组建议,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修订《交强险条例》,合理确定交强险的经营模式。另外,在《交强险条例》中增加更具体的规定,建立科学的费率形成机制,促进交强险业务健康持续发展。 此外,还应完善交强险分项限额、除外责任、医疗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保险公司的垫付范围和人伤赔偿项目的赔付顺序,统一各地司法判决的尺度,制订规范人伤司法鉴定的准入标准和有关资质要求的规范性意见,共同维护交强险平稳运行。 另外,工作组还建议针对拖拉机、出租车等亏损严重的车种给予一定补贴,从而鼓励投保的积极性,并减免交强险营业税,扩大交强险承保面,有效分散事故风险。 |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