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意外”的亏损:交强险凸显模式之困
还将进一步推高赔偿标准。 此外,受2007年7月交强险开始实行费率浮动办法、2008年2月基准费率下调的影响,续保汽车业务单均保费从2007年上半年的1406元降至2010年下半年的1074元,降幅达24%。交强险经营三年后,每年有86%的续保车主享受费率下浮,其中61%的续保机动车享受30%的费率下浮。人保财险精算报告显示,费率浮动办法导致交强险的优惠幅度在2010年以前逐年上升,2008年下半年优惠幅度为11.4%,2009年下半年为14.9%,2010年优惠幅度开始企稳。 并且,司法环境也给交强险的赔偿数额加码。2010年3月,安徽省六安市农民李某驾驶拖拉机与一辆小客车发生事故,造成客车驾驶人王某重伤,后经交警处理李某应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王某要求李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医药费8.5万元,李某表示无力承担该项赔偿,由于已经投保了交强险,因此该项损失应由保险公司负责。对此,保险公司认为,按照交强险相关条款的规定,只应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责任限额内承担1万元的损失赔偿。王某诉至法院后,法院经审理认为,交强险作为一种强制保险,其目的在于为受害人提供全面、充分的保障,因此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全部”责任限额内承担受害人的损失,遂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王某医药费8.5万元。 目前,部分基层法院不认同分项责任限额赔偿、除外责任、医疗赔偿标准等规定,大大增加了交强险的赔付金额。 现实中,许多人质疑交强险亏损主要来自于周边投保客户的出险情况,身边很多人年年投保交强险,但发生事故的比例并不高,险企亏损从何而来?从2010年的情况来看,97.1亿元的经营亏损有67亿元来自于营业客车、营业货车、挂车、拖拉机这四个车种,其中,营业客车、营业货车受人伤赔偿标准上升的影响最为严重。今年15家出具交强险精算报告的险企中,记者发现,在所有车的类型中,亏损严重的都是经营性车辆,家庭用车的交强险业务基本上都是盈利业务,最终导致交强险难以实现“不盈不亏”。 模式之困 2011年,交强险经营将面临赔偿标准提高、各地城乡赔偿标准统一、同命同价赔偿标准实施、工时配件等通货膨胀因素及新车占比下降导致整体费率下降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这将进一步加大对经营成本的不利影响。 据平安产险精算报告预计,2011年人伤损失将上升10%左右,但由于受交强险限额的影响,其赔付成本上涨幅度有所放缓,综合二者影响,预期交强险赔付成本同比上升3.8%左右。 交强险连年亏损,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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