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抢车辆办理车险理赔需要的手续

    机动车被盗抢后要及时报案,在有些地方只是派出所的证明还不够,需要县以上公安机关的证明。千万要在第一时间报案,因为一辆车的价值是有数的,可这辆车可能造成的损失可是没数的,及时报案,及时撇清关系。下面介绍下一般的流程:

    1.报案三个月后侦查无果,到被盗、抢机动车所在地的公安分(县)局开具《机动车案件专用证明》(有些地区不认可派出所证明),需要注明车辆手续是丢失了,还是在公安局留档
    2.去保险公司领取以下两份证明:
    ①《机动车辆保险出险证明》
    ②《机动车车辆保险权益转让书》    公车盖章,私车被保险人签名
    3.带上保险公司的《机动车辆保险单(正本)》
    如保单丢失,可去保险公司办理批单(保单复印件加盖保险公司投保章)。
    4.交验此被盗抢车辆全部钥匙。如此车钥匙在公安部门存档,需在《机动车案件专用证明》上注明。
    5.拿到以上四份手续并带齐车钥匙,公车需车主单位主管车辆的同志携带单位介绍信,私车车主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去车管所办理《停驶证明》后。再去保险公司办理车险理赔。

    车辆被盗抢后,千万不要大意,车辆被到期后车险就不管了,被盗抢车辆闯祸后牵连车主的事情经常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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