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回应司法建议 年内颁布互碰自赔办法
适用2000元以内无伤亡交通事故 中国保监会对昌平法院提出的有关交强险理赔建议作出了正式回应,昨天在官方网站上进一步公布,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成工作组,组织制定《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目前,该办法正在紧张有序地制定过程中。各经营交强险的保险机构和行业车险联合信息平台正在积极准备,力争在年内颁布,并尽快实施。 此前在今年9月,昌平法院经过对于2007年所审结的172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强制保险的案件进行调研,发现对于交通强制险,保险公司的自动理赔率不及1%,自动理赔率极低。且理赔程序繁琐,提交材料复杂,“理赔难”已是多年存在的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昌平法院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司法建议之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对于符合理赔条件而拒绝承担先行赔偿义务的保险公司给予警告,加大处罚力度。其次是进一步改进理赔程序,简化理赔手续,方便当事人及时理赔。此外还建议保监会推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进一步修订,并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进行修改,删去关于将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的规定,建议在强制保险金总限额内不再分类设定限额,特别是对涉及人身损害赔偿部分不应再按类分项,以最大限度保障受害人在身体受到巨大伤害的情况下,经济损失能够得到赔偿。 而“互碰自赔”机制将作为解决上述所提及的交强险理赔难问题的措施之一正式推出。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天对即将推行的这项机制作出了专门解释。这位负责人介绍,“互碰自赔”简单说就是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两车或多车之间发生不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一定条件下,各事故方可直接到本方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事故各方往来多家保险公司奔波。这位负责人表示,“互碰自赔”处理机制,是保险行业在年初推行“无责代赔”、“满限额提前赔付”等处理机制的基础上,为配合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更好地为广大被保险人服务而联合推出的又一项交强险快速理赔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