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关于完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制度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保监公告〔2011〕10号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11年5月20日。 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来函等各种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 chexian@circ.gov.cn 来函请寄: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中国保监会 转 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制度完善工作调研组。邮编:100140。 特此公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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