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未年检自燃遭拒赔 奔驰车主起诉保险公司

  商报讯(记者 朱洲)“这车办理了自燃险,可保险公司咋就拒赔呢?”自从自己的奔驰车自燃后,韩先生的麻烦就开始了。不仅车被保险公司以定损为由“拖走”一年多,保险公司还向车主韩先生下达了拒赔通知书。车被拖走,保险赔偿也没有,无奈之下韩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昨日,此案在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去年8月1日,韩先生的奔驰车在行驶至沈阳市于洪区沙岭镇时,车辆突然起火。当时车辆的驾驶人佟某立即拨打了122、119报警,并通知了车主韩先生。很快,于洪区消防队、于洪交通警察支队及保险公司都赶到现场。

  虽然车自燃了,但韩先生并不担心,因为他已在2007年6月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了保,并交纳了2万余元的保险费,车险险种中包括自燃损失险,保险期限为一年。然而,令韩先生没有想到的是,今年2月,保险公司突然向他下达了《机动车保险拒赔通知书》,以“不属于保险责任赔偿范围”为由拒绝赔偿韩先生损失。今年9月,韩先生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金及自己的支出费用共计30余万。

  在昨日的庭审现场,保险公司方面表示,韩先生的车辆发生事故时,没有办理2008年的车辆年检,因此依据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规定,该车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免责。韩先生的代理律师夏文林则表示,韩先生在向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时,双方并没有签订有免责条款的保险合同,因此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不能被适用。由于保险公司在庭审时不能出具与韩先生签订的保险合同,此案将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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