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块修理费有点冤
陈女士一家是在义乌做生意的温州人,这两天为了一起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憋了一肚子火,昨天,她向记者一吐心中不快。 7月20日,陈女士的弟弟驾驶一辆三菱小轿车在佛堂镇区行驶,当行至一路口准备左转弯时,恰巧一辆直行的皮卡车通过,两车发生碰撞。结果,小轿车右侧后排门被撞凹,后轮内嵌,无法开动;皮卡车的车头和车身侧面撞损。车祸发生后,两车都动弹不得,交警只好叫来拖车将车子拖走,送往赵宅汽车修理部维修。后经义乌市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陈女士弟弟一方负全责。 本来车子发生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交给保险公司就完事了,可偏偏就那么凑巧,陈女士弟弟的车险刚好就在那两天到期,还没来得及到保险公司续交保险费,车子就发生了车祸,因此承担全责后的维修费需要自己支付。 昨天,陈女士和弟弟到修理部提车,发现皮卡车司机已将修好的车子开走。事后,那名司机拿了一张发票过来,让陈女士弟弟报销。陈女士一看,这张发票上没注明维修项目和所换材料,只写了3000元维修费用,陈女士对此心存疑问。 “我问那名司机,具体车损如何,他不肯说明。问他车子损坏后,换下的保险杠等部件到哪去了,他一开始说给了保险公司,但我说保险公司跟这事没关系,他又改口说那些东西他已拿去卖掉了。”陈女士说,她对司机处理车损物品的神速表示“佩服”。 为了尽快将事情解决,陈女士的弟弟还是将3000元维修费交给皮卡车司机,但总觉得这笔费用有点不明不白,心里很不是滋味。“维修赔偿就像吃饭买单,也得根据单据明明白白地消费。”陈女士说,她想以自己的经历提醒有车一族:汽车保险若到期,要及时续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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