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保监局关于召开保险中介业务管理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保险法》和《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定于近期由局领导主持召开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09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浙江保监局(体育场路105号凯喜雅大厦)10楼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分管中介业务负责人及助手一名。 三、会议内容 传达学习保监会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分析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各单位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参会公司参考附件1准备发言材料; (二)请各公司于12月18日(星期五)17: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附件2 )传真至我局。 联系人:宋旭芒、郑涛;联系电话:85778820、85777241;传真:85777754、85777793。 附件:1.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工作座谈会发言提纲 2.参会人员报名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1.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工作座谈会 发言提纲
一、管理现状 (一)本公司对中介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如相关制度建设、岗位设置、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有关情况; (二)本公司对《保险法》和《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规定的学习和贯彻情况; (三) 本公司各级单位对《浙江省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指导意见》的执行情况。 二、自查自纠情况 (一)本公司在业务、财务、内控等中介业务管理制度方面自查自纠情况(如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 (二)本公司中介业务经营行为的自查自纠情况(如在日常经营、合同管理、人员管理、手续费结算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公司中介业务财务报表及监管报表真实性的自查自纠情况。 三、政策建议 规范中介业务管理的意见建议。 2.参会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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