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保监局关于召开保险中介业务管理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各有关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为深入贯彻《保险法》和《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定于近期由局领导主持召开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09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浙江保监局(体育场路105号凯喜雅大厦)10楼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分管中介业务负责人及助手一名。

三、会议内容

传达学习保监会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分析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各单位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参会公司参考附件1准备发言材料;

(二)请各公司于12月18日(星期五)17: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附件2 )传真至我局。

联系人:宋旭芒、郑涛;联系电话:85778820、85777241;传真:85777754、85777793。

附件:1.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工作座谈会发言提纲

2.参会人员报名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1.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工作座谈会

发言提纲



 

一、管理现状

(一)本公司对中介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如相关制度建设、岗位设置、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有关情况;

(二)本公司对《保险法》和《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规定的学习和贯彻情况;

(三) 本公司各级单位对《浙江省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指导意见》的执行情况。

二、自查自纠情况

(一)本公司在业务、财务、内控等中介业务管理制度方面自查自纠情况(如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

(二)本公司中介业务经营行为的自查自纠情况(如在日常经营、合同管理、人员管理、手续费结算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公司中介业务财务报表及监管报表真实性的自查自纠情况。

三、政策建议

规范中介业务管理的意见建议。

2.参会人员报名表


单位名称(盖章):

姓 名

职 务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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