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加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监管
近日,厦门保监局依照保监会要求,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加大检查和监管力度。 积极贯彻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和陈文辉主席助理讲话精神,紧锣密鼓做好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各项准备工作。一是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拟定《厦门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工作方案》。二是编制《产险公司兼业代理业务规模前后各五家机构情况表》、《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统计表》(分险种和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经纪业务统计表》,要求各机构及时填报。三是要求各保险公司于1月下旬前完成中介业务自查自纠工作,并提交自查自纠报告。四是着手推进厦门保险业中介佣金结算“专人专户”管理制度的实施,防止通过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根据《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在广泛征求各公司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中介佣金结算“专人专户”管理制度,要求在厦保险公司向中介机构、个人代理人支付佣金,必须通过本公司唯一指定的佣金结算账户,由保险公司财务部门佣金结算专员根据信息系统生成的中介保费、佣金比例、佣金等信息,向中介机构、个人代理人在银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支付,实行佣金结算“零现金”管理。该制度一是实行专人专户管理,统一佣金结算“出口”。二是资金使用透明,佣金结算“零现金”。三是全程系统控制,减少人为因素而产生违法违规问题。四是业务资料完备可查,方便保险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和监管机关的现场检查。五是责任明确,强化佣金结算各环节和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部署在全辖实行保险中介佣金结算“专人专户”制度,并召开启动会提出实施要求。厦门辖内28家产、寿险公司主要负责人还签署了将保质保量完成信息系统改造等工作、 5月1后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业务操作的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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