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新手段:车险理赔“免现场”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业务的一种有效手段。 车行在利益驱动下促使“免现场”行为更为泛滥 一方面,“免现场”的操作方式给被保险人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方便,汽车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往往倾向于选择能够提供“免现场”服务的车行,车行为提高销售业绩,更积极地要求保险公司承诺“免现场”。另一方面,由于“免现场”的实质是保险公司放松了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认定的管控,一些不法维修厂为能更方便地通过故意扩大车辆损失等手段来赚取额外维修费用,往往利用其掌握较多保险资源的优势,要求保险公司提供“免现场”服务,这就更加剧了“免现场”行为的泛滥。 对“免现场”行为起到间接推动作用的其他因素 一是保险公司理赔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公司对本应由被保险人提供的用于准确认定保险责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事故责任认定书等不作要求或要求放宽,为“免现场”行为的操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二是“车险代索赔”在市场上较为普遍。保险消费者贪图方便往往将理赔手续全权交由维修企业代为办理,对于这种行为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而各保险公司对此也没有统一明确的规范,这就为一些不法维修企业利用保险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进行违规操作提供了机会。 |
查看所有评论